本報訊 (記者 何晴 通訊員 王中華) 4月10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為更好滿足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群眾購房需求,加快構建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結合我市實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惠企等方面出臺多項放寬政策,支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放寬購房提取時限,將持不動產權證和持備案的購房合同申請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年限統一調整為3年以內。放寬購房提取范圍,將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范圍放寬至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提高租房提取額度,租賃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和簽訂備案租賃合同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額度不超過實際已支付的租金;無租賃合同或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提取限額執行每人每年不超過6000元。
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提高最高貸款額度,已還清貸款再次利用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夫妻雙方均繳納公積金貸款購房、或我市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利用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60萬元。推出“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組合貸款業務。調整二套住房認定標準,對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認定標準,由原來的“認房又認貸”,調整為以戶籍所在地的不動產中心出具的個人房屋信息查詢情況表登記內容為準??s短放款時限,在取得不動產(預告)抵押權證書后,由原來的5個工作日,調整為3個工作日。取消貸款戶籍限制,對異地繳存公積金,周口本地購房人員申請公積金貸款,由需要周口轄區戶籍,調整為不受戶籍限制。
加大惠企力度。降低樓盤備案準入標準,房產開發企業在辦理多層住宅樓棟的備案準入時,將對主體結構工程進度的要求由原來的“完成主體封頂”調整為“達到主體結構的2/3”。②16